天津招標公司項目中,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,明確報價中已經包括的價格內容、避免產生歧義。由不同貨物構成的投標報價,分項報價表中應當明確各分項內容名稱、單價、數量和總價。投標報價一般為貨物運到招標人指定地點交貨價,包含:貨物出廠價、包裝費、運輸費、運輸保險費、各種應繳稅費和技術服務等費用。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投標報價應采用EXW、FOB、CIF、CIP、DDP等國際貿易價格術語。
天津招標公司應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報價要求、價格構成和市場行情,綜合考慮設備、附件、備品備件、專用工具生產成本,以及合同條款中規定的交貨條件、付款條件、質量保證、運輸保險及其他伴隨服務等因素報出投標價格。
天津招標公司報價除了填寫價格匯總表以外,還應填寫分項報價表。分項報價表應對主要設備及附件、備品備件、專用工具、安裝、調試、檢驗、培訓、技術服務等項目逐項填寫并報價。簡單小型貨物,一般不需要安裝、培訓等項目;復雜、大型成套設備,除了提交設計、安裝、培訓、調試、檢驗等報價外,還應提交培訓計劃、備品備件、專用工具清單等。